
【被执行人】杨爽
【住所地】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
【公民身份号码】21090419761011****
涉本院立案执行的(2025)粤1972执2638号案件。依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(2024)粤19民终4974号民事判决书,被执行人杨爽应履行义务如下:支付按揭借款359355.74元,利息31341.22元,生活费470100元,利息25584.15元,诉讼费6211.67元。合计892592.78元。
经申请执行人申请,本院经审查决定,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:
悬赏范围
举报被执行人杨爽个人合法财产线索,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、有价证券、房地产、汽车、企业股份、知识产权等有效的、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线索提供形式
书面提交。
赏金支付
如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(本院未掌握的),并协助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,由申请执行人按照相应财产实际受偿金额的5%一次性支付。
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法官、陈书记员
联系电话:0769-89889257、89889294、18576853693、18566997767
执行机构: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
联系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
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
在全社会营造
共同监督被执行人的环境和氛围
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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